ISO14001认证--危险废弃物转移管理规定
1.0目的:
加强对危险废弃物的管理,防治危险废弃物污染环境。
2.0范围:
本公司内危险废弃物收集贮存及与废弃物处理站危险废弃物转移等经营活动。
3.0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全公司危险废弃物分类贮存管理、及处置时与外部的联络及协调管理。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并送至指定地点贮存。
4.0作业内容:
4.1危险废弃物的收集:
4.1.1危险废弃物的收集由各产生部门进行,液体危险废弃物收集的容器上必须标识清楚,尽量避免外泄。如有泄漏,由发现人员用有吸附性的物品(如抹布、棉等)将泄漏的化学品、油品擦洗并清洗干凈,擦洗后的污
物放入指定的收集箱,按《废弃管理规定》执行。
4.2危险废弃物的贮存:
4.2.1各部门收集的危险废弃物应运送到指定地点存放。
4.2.2行政部负责危险废弃物的贮存管理,在贮存场所设立警告标示,贮存条件参照MSDS资料进行。
4.2.3行政部应为贮存场所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
4.3危险废弃物的转移:
4.3.1当危险废弃物贮存达到一定数量时,行政部应联系废弃物处理站运走处理。
4.3.2行政部派人协助废弃物处理站对危险废弃物进行装载,并负责填写危险废弃物标签贴在危险废弃物容器或包装上。
4.3.3危险废弃物转移时,由行政部负责如实填写《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在联单上签章,经废弃物处理站运输单位核实验收并在联单上签章后,第yi一联由行政部存根,第三、四、五、六联交运输单位,第二联
以及经接收单位签收的第六联于每季度结束前10天报当地环保部门。
5.0相关文件:无。
6.0记录:
6.1《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