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内容
为了达成认证审核目标,审核小组必须确定在ISO14001地执行过程中有一定程度的控制性,必须有某种程度取样并确保标准条文各要素均被确认有效。为了确保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下列事项应该被特别
注意:
1、 公司对重大影响的定义及评gu估;
2、公司的一贯目标与宗旨;
3、对公司绩效的监督、测量;
4、对公司建立的标准的报告及审查;
5、公司的审核工作;
6、公司政策的管理责任。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审核计划
安排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审核计划应注意:
一、由管理代表或质保主管排定,经高层主管确认;
二、所有部门、过程和产品均应考虑;
三、审核频率可据实际过程调整;
四、每次审核人员应做变动,避免直接责任(不可球员兼裁判的原则);
五、避免同时审核一个部分或一个审核员同时审核几个部门;
六、审核计划应配合外部审核之时机。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时机和频次
内审的方式可分为两类:例行的常规内审和特殊情况下的追加内审。
一、例行的常规内审
例行的常规内审应先制定审核计划,然后按审核计划进行,审核计划一般安排一年或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内审,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部门或环境因素,可安排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内审,另外在环境管理体系新建时可每季
度安排一次全面内审。内审的频次不应低于外伸的频次。
二、特殊情况下的追加内审
在特殊情况下,可在常规内审的间隔中加入追加内审,特殊情况下一般指:
―适用于组织的法律、法规、标准、国际公约发生重大改变;
―组织发生重大环境问题或相关方有严重抱怨;
―组织有新、扩、改建项目,而且这些项目对环境有较大影响;
―组织机构有重大变动,如组织的领导层、隶属关系、内部机构、主要产品或活动、环境目标,这些变动可导致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运行中职责、程序等变化;
―即将进行第二、三方审核时,可追加内审为其作准备。